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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方天友
时间: 2008-07-17 16:13:02
标题: 这笔5人100万元保险费应该怎样领取?
留言: 这笔5人100万元保险费应该怎样领取?
基本情况:
有5名农民工在理县某电站工地施工,5.12地震被埋身亡。包工头与建设公司签定施工协议时,约定由甲方(公司)代为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投保费用在乙方工人工资中扣除。甲方代办人以公司名义在理县社保局为民工代买了工伤保险1份。甲方代办人以个人名义用工人的身份证又在彭州中国人寿保险分公司为民工购买意外险每人两份,保额赔付为每份10万元,两份为20万元。
甲方代办人在彭州中国人寿保险分公司购买的意外险保单上,投保人填写为代办人本人姓名,被保险人为民工本人,受益人姓名却还是代办人自己姓名。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填写为:雇主关系(即包工头与民工的关系)。投保时使用被保险人的身份证,现在报案又使用被保险人的地震死亡证明和死者户口注销证明来进行理赔,正要悄悄领取保险金时,被死者家属在该公司办理全家福保险理赔时发现,才回忆起自己丈夫曾经说过,老板(包工头)给我们买了意外险的。
五位民工在工作岗位上遇难,公司代为民工购买的工伤保险死者家属能够得到赔付;而由代办人以自己的名字为民工所购买的两份意外险却因受益人姓名为代办人本人,死者家属拿不到该笔赔付金,保险公司一副经理回答死者家属质问说:要赔就赔付给受益人(即代办人)。一家属又问:那我为副经理买两份意外险,受益人是我,明天你死了,我是受益人,我来领取赔付金,你的太太、父母、子女全没份,你有何感想,你的继承人又有何感想?副经理无以回答。这公平吗?这合情理吗?拿什么去告慰死者在天之灵!!!
请问:
一、代办人要领取这笔100万元的赔付金,是正当得利吗?是不是欺诈行为?谁能阻止他,惩治他!?
二、代买的意外险受益人是否可以变更为全部继承人?由继承人来领取这笔赔付金,可通过什么方法或渠道能够实现?
回复: 由于你提供的情况不全面,意外险合同如何约定的,以及合同的效力等情况均不明,如果保险公司已认定要履行赔付金,则可以依据公司代买意外险的合同约定通过公司解决。
 

姓名: 徐晓琴
时间: 2008-07-15 14:24:12
标题: 原告资格问题
留言: 我是邛崃的一名村民,如果有证据证明邛崃市人民政府违法占地,请问我可否以个人名义起诉邛崃市人民政府?谢谢回复
回复: 如果你是准备提起行政诉讼下面的规定可供你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与该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另外,提起行政诉讼还应当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一)原告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姓名: 马武
时间: 2008-07-14 00:12:05
标题: 电动车出事我该怎么办?请回邮箱
留言: 昨天我老爸骑的老年电动三轮车出小区门楼,因为门口有一大坡,我骑上去,但骑到坡中时,马力不够,车就往后倒,结果车翻了,头严重受伤,昏迷,中外送的进医院,医生说动手术,现在都10点了还没出来,医生说了太严重了,有可能抢救过来也要瘫痪,55555555,我是四川人,家住阆中,现在在乌鲁木齐乌工,准备明天就出发回去,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请问这是电动车马力不够造成的,他们有责任吗?还有就是小区门口的大坡陡的很,建筑方面有规定什么的没,小区也没警视牌什么的,比如讲电动车不能上什么的,小区又有责任没?请知道的与本人联系QQ641954879  邮箱mawuhefei_520@163.com
回复: 从你提供的情况看,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主要是由于自身使用不当和未尽到注意义务造成的,则责任应由自己承担。在目前状况下应治疗是最重要的。
 

姓名: 李君
时间: 2008-07-11 20:57:58
标题:
留言: 请问我与老伴结婚三十年了,期间共同办理一个幼儿园,但是法人写的是老伴的名字,校长是小女儿在当,现在我身体不好,老伴和小女儿都不管我,是我大儿子在管我,我想分一半财产给我儿子(幼儿园大概值60万),可是老伴说幼儿园是她和小女儿的,那不是共同财产,因为法人写的是她的名字,不是我。要知道那个幼儿园当初是我去借钱修的,这么多年,我付出很多心血,怎么就不是我的,我为什么就不能分配我的财产,请解答,谢谢
回复: 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购置的财产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姓名: 李敏
时间: 2008-07-10 14:40:31
标题:
留言: 几天前,报社有个朋友对我说,他们报社有个一栏目叫"莲城佳丽"每周会有一天用于专门刊登一起女性的照片和自我简介,用于展示自已,我同意了,但当我看报时才发现,他所谓的栏目尽把我的照片和一个美容去痘的广告放在一起,我的一些朋友还以为我在为那家美容院做广告宣传,我很生气,因为之前他并没有告之我,照片会和这类广告放在一起,请问,他这样是否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回复: 如果是未经你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你的肖像,应属于侵权行为,但从你提供的简单情况不清楚是否是用你的肖像做广告宣传。
 

姓名: 吴菊芳
时间: 2008-07-08 11:22:15
标题: 请教离婚财产分割,法院为什么让我撤诉?
留言: 尊敬的法院同志您好:
我于去年和前夫经新都县法院判决离婚,但财产并没一并判决,而是要求我和已成年的儿子一起向他父亲起诉要求分割财产。于是今年开年后我们便起诉,最近,法院告知我当事人故意躲避不接受传票,请我撤诉,否则将以被告人失踪为理由驳回起诉。可是,被告人常常在家里出现根本没失踪。并且除去诉讼费外法院先前还让我交了2000多的分隔房产所需的费用,法院说如果我撤诉,这些钱就退还给我。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被告明明就在,法院为什么要这样判?难道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我通过法院都不能要回?难道被告人不愿分割法院就纵容他这样?而让我和孩子不能主张自己权利?
回复: 1、是否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愿意撤诉是可以的。2、如果被告确实下落不明,或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可通过公告送达相关文书(公告期为60天),而不会以被告失踪为由驳回起诉。
 

姓名: 段超
时间: 2008-07-07 21:26:27
标题: 农民的苦
留言: 你们好!我父亲在给一老板厂房高防水时不小心从房上摔下来(大约7米高)造成头部和左手重伤现住在新都区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还未脱离危险已经花了医药费2万多,老板出了4千元,后来医院催我们交钱我妈妈就去找他拿钱,他不给,他说他是承包给另一个人的(没有签合同),叫我们去找包那个人,可是包那个人也是个老实农民没什么钱,他接着拿出一张他写好的协议书,对我妈妈说“你在上面签个字我就再给你拿5千元,不签就免谈。”我妈由于要钱心切在加上没什么文化就在上面签了字按了手印。结果协议上写的是老板出于人道主义愿意出9千元钱给我们(加上已经交了的4千),事后就与他无关了。我说我要打官司告他,他说他有钱不怕,打官司黑的也可以打成白的。医生又说我父亲的手还有可能残废,我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全靠他一个人,算是上有老下有小,要是残废了该怎么办啊,现在我们已经无力在承担那么多的医药费我们已经垫了1万多了,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啊,求求你帮帮我们!!!
回复: 解决争议的方法有多种,如协商、人民调解和诉讼等。如果提起诉讼,从你提供情况看,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受伤时所在的法院起诉。
 

姓名: 夏风
时间: 2008-07-07 18:51:29
标题: 请问这种怎么判定?
留言: 在修水库中,居民搬移建房时,居民在修房过程中,与包工头答成口头协定。居民与包工头协定时,工程中居民只提共材料,其它由包工头全负责。是否算合同?在工程过程中,出了安全事故,这种情况下怎么分担责任?
回复: 口头协议也属于合同。对于口头协议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人民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如果你起诉至法院,对方对你诉请的争议的事项不认可,则法院会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举证不能,则由你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即法院不支持你的请求。至于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一要依据你们合同的性质,二要看谁对该安全事故负有义务,以及是否存在过错等事实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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